一、性别结构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性别是生命之谜中最难破译的题解,从古希腊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特(公元前460-前377年)到当今数以万计的生物学家、统计学家及哲学家都在探寻∶决定性别的因素究竟是什么?每一物种的性别比率是否是稳定不变的?人类在性别问题上是应该有所为还是有所不为?不论是学识渊博的专家智者,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当面对一个新的生命诞生时,作为亲朋好友、同仁乡邻都会自然而然地问∶是男孩还是女孩?人们在赞叹生命的同时,都表现出了对性别这一深邃而神秘问题的热切关注。
人口性别结构是人口结构中最基本的结构之一,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各自所占的比重或男女人口性别的比例关系。包括总人口的性别结构、各个年龄组的性别结构、出生婴儿性别结构等。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男女性别结构,既是一种制度体系,又是一种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既是一种表现多样的风俗习惯,又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强大惰性力量。人们对性别投入巨大热情的原因,就在于性别问题不仅关系到生命的延续、国家兴衰,还关系到人类的存亡。这绝非是危言耸听。地球上许多物种的灭亡,都是由于性别比失衡造成的。
世界上第一本关于人口统计的著作是英国约翰.格朗特在1662年发表的《关于死亡表的自然和政治的观察》。他对伦敦及其郊区居民的男女婴儿出生及性别比例做了统计,其比例大体为14∶13,即107.7︰100。其后,生物学家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统计出英格兰每年平均出生的婴儿为70.7万个,性别比为104.5︰100。大量的统计数据证明,新生婴儿出生比例恒定且不受外部环境影响,根据不同资料显示,新生婴儿中男孩多于女孩的现象在任何时代都表现得很稳定。其比例基本在103-107∶100之间浮动,且以105∶100为中心。虽然男婴的出生比例略高于女婴,但男婴的死亡率却高于女婴,由此使整个社会人口的性别比达到了平衡协调。人类正是依循这一条规律,生生息息,绵延不绝,繁衍了三百万年。
因此,人口性别比正常与否,不仅关系到人口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也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平衡和协调发展,特别是在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关注和研究人口性别结构问题,更显得有特别而重要的意义。
二、西安市人口性别构成的特点
(一)从总体上看,总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西安市登记常住人口为806.81万人,其中男性为416.82万人,占总人口51.66%;女性为389.99万人,占总人口48.34%。性别比为106.88:100,处于正常范围。从历史资料总人口性别比的变化情况看,西安市总人口性别比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为117.97: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高10.41个百分点;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性别比大有回落,降到了109.42: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仍高3.96个百分点;时隔18年后的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性别比回到了104.85: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低1.45百分点;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性别比为106.27: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低0.33个百分点;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为108.51: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高1.77个百分点;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总人口性别比为106.88:100,比全国人口性别比高0.58个百分点。从总体上来看,50年来,西安市人口性别构成状况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西安市与全国人口性别构成状况比较表(以女性为100)
单位:%
|
年份 |
全国 |
西安市 |
西安市比全国人口性别比增减 |
|
1953 |
107.56 |
117.97 |
10.41 |
|
1964 |
105.46 |
109.42 |
3.96 |
|
1982 |
106.30 |
104.85 |
-1.45 |
|
1990 |
106.60 |
106.27 |
-0.33 |
|
2000 |
106.74 |
108.51 |
1.77 |
|
2005 |
106.30 |
106.88 |
0.58 |
(二)分年龄看,人口性别比“一高一低”
1、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一般来讲,假如没有外在因素的干扰,出生婴儿性别比应相对稳定在103-107之间。超出这个区间就被认为是性别比失衡。2000年西安市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25.35;2005年西安市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39.44。儿童的性别比,主要取决于出生婴儿的性别比。而儿童的性别比又决定着成年人的性别比。因此,现阶段的出生人口发展趋势将对未来总人口性别比产生深远的影响,近年来西安市出生婴儿性别比显然偏高,超出了正常区间,对今后总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不可忽视,需要早研究、早解决。
2、老年人口性别比偏低。一般来讲,由于生理上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死亡率低于同年龄的男性,每个年龄组中的男性所占比重会逐渐减少,性别比也会相应下降。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60-69岁人口性别比为92.09:100,70-79岁人口性别比为96.66:100,80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为83.86:100。因此老年人口性别比均呈现出随年龄升高而下降的特点。但由于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显著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老年人口性别比也有所提升。
(三)分城乡看,人口性别比略有差异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西安城市、镇、乡村的人口性别比存在差异,城市为101.11:100;镇为110.27:100;乡村为102.60:100。镇最高、乡村次之、城市最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数量增多,人口流向更加复杂,使市、镇、乡村的性别比处于不断变化状态。
三、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分析
西安市男女性别比从总人口来看基本正常,但是分年龄、分城乡尤其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及低年龄段性别比的上升呢?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制度的变化、农村社会结构的重组和转型以及对出生人口数量的严格控制等,无疑影响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上升。而从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来看,往往同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人们生育观上的反映。
(一)传统的宗法观念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
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等观念根深蒂固,对华夏子孙的生息繁衍产生的影响深刻而久远。生男可以延续家庭的血脉、可以发展家庭的根系、可以在老人告别现世的时候延续他们生命的生育价值观念。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人生小孩,不仅仅是小夫妻俩在给自己找“养儿防老”的归宿,而且更重要的,还是在为家庭和家族安排香火的传人。目前,有些地方群众仍然追求“有根有苗”、“香火不断”,无男孩仍怕承担“前世作恶”、“断子绝孙”的骂名。虽然多年来对新观念的大力宣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农村,传统的生育文化和生育价值体系既有现实的需求性,又有文化的继承性,至今还没有根本性的转变,这种影响是深远而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的。特别是随着生育数量的减少,人们对生育质量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除了希望生育聪明健康的孩子外,对男孩的期望便成为一部分人群对生育质量的需求。生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的思想已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多胎生育就是为了达到生育男孩、延续香火的目的。
(二)现实生产力水平成为影响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因素
西安地处于经济欠发达的西北地区,生产力还比较落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一家一户成为基本生产单位。由于人均可耕土地面积少,使用大机器成本高,人工劳作依然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在目前社会经济状况下,尤其是西安周边农村地区,生育男孩首先是生产上的需求。西安市有近40%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经济体系,生产和生活主要还是靠体力劳动,很多重体力劳动需要男性承担,人们把发家致富的希望都寄托于男性。因此,生男孩仍是解决家庭劳动力来源的基本方式。
(三)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对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起到强化作用
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民族文明的不同点在于,家族家庭观念较为浓厚,家庭和睦、敬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综合国力不强、社会养老制度还比较脆弱的现实条件下,家庭养老模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将是主导养老方式,养儿防老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认识和选择。同时,受到传统宗法观念的影响,部分群众坚持认为只有男孩才能顶门立户,继承产业,并承担养老责任。目前,西安市有近40%的农民靠家庭养老,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难题。正是这些现实问题的存在,客观上使生育中的男性偏好得以强化。
(四)医学科技和检测手段为性别选择意愿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支持
20世纪80年代,B超、染色体技术用于胎儿性别检测之后,使生育性别选择有了可能,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关键因素在于两个孩子以上性别比的严重失衡。在城镇,由于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个别人在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即有强烈的偏男生育意愿。而农村部分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民按现行生育政策有的还可以生第二胎,在生育第一个孩子时还没有明显的偏男生育意愿,不需要特别选择第一个孩子的性别。而第二个孩子则是满足男孩生育意愿的最后一次机会,特别是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在第二个孩子的性别选择上表现出了强烈的偏男生育意愿,千方百计、使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以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而现代受孕技术、避孕节育技术、性别鉴定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选择孩子性别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手段。
(五)瞒报漏报,溺弃女婴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又一原因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故意隐瞒不报女婴生育情况。从多年人口调查实践看,目前隐匿女婴有两种方式:一是隐匿女婴申报死产;二是隐匿女婴不报出生。隐匿女婴的目的就是持二胎生育指标再生育三胎。甚至有一些已生一个女孩的夫妇,如果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女孩的话,非法采取溺弃女婴办法,剥夺女婴生存权,造成出生性别结构不平衡发展。
四、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建议
过去30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面临人口恶性膨胀的严峻形势下,各级部门把注意力集中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忽视了优化人口结构和维护人口安全。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因势利导,迅速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努力转变“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从根本上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结构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面对科技发展的新时代、市场经济的新机制、人口流动的新环境、思想活跃的新农民,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的宣传教育和“关爱女孩活动”,对广大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转变生育观念,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切实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结构问题。
2、加强执法力度,用法律手段控制和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
法律作为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在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方面应该发挥其自身独特的作用。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和溺弃、残害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的处罚力度。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机制,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养儿防老是我国的传统,也是广大农民的一种无奈选择。我们只有依靠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机制,依靠政府及社会来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父母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养儿防老的观念才会彻底改变。同时要在收入分配、福利享用、宅地划分、入学、就业等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切实体现政府的关怀和重视,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促进其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4、制定有利于女性及其家庭优先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女性在入学就业、参政议政、毕业分配等方面,受到很多非正规制度的排挤,这会间接地造成人们生育过程的性别偏好。首先,政府财政要加大投入,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在对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独(双)女户一定奖励,在扶贫资金、小额贷款、医疗救助、助学、奖学金等方面,也应该向独(双)女户家庭倾斜。其次,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对独(双)女升学(包括高等教育)和就业给予优惠。彻底改变就业上的性别歧视,让她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
五、未来西安市人口性别比预测
人口发展既受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又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近年来,西安市人口总量增速逐渐减缓,人口增长模式完成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妇女生育水平迅速下降至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一直稳定于低生育水平。根据人口发展规律预测,未来西安市人口仍呈稳定均衡的发展态势,人口性别比总体基本正常。
目前西安市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确实存在,但还没有达到 “未来会出现‘光棍村’和‘引发性犯罪等社会问题’”的严重程度。其原因有四点∶一是从我市人口发展及性别构成要素,总人口性别比基本在一个较合理的范围内;从1990年到2005年,人口性别比基本在107到109之间。人们选择配偶的年龄上,男性择偶年龄跨度大,这样给男性择偶留有了很大的空间。二是从人口普查和历年人口抽样调查的分年龄死亡人口性别来看,除0岁组婴儿女性略高于男性外,其他各个年龄段男性死亡率均高于女性。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后,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的决定》,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目前一胎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多胎生育性别比较高,还需要继续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我们相信,随着工作力度逐渐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也会逐渐得到缓解。
综合以上情况,并根据我们对西安市人口发展规律的把握,对人口性别结构演变趋势和特点的判断,我们初步推测2020年西安市总人口性别比仍在104—110的区间内波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140的幅度内变化,总体上处于比较稳定、基本和谐的状态,西安市人口总体上仍然是和谐均衡、协调自然的。
资料来源:①1990年、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
②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