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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力:标本兼治 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图)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在中国人口与发展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西安人口网 www.xianfp.gov.cn  时间:2008年02月14日 10:02   来源:国家人口宣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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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在中国人口与发展学术研讨会上发言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较正常,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持续偏高,逐渐偏离103-107正常值,违背了生理规律和自然平衡法则,给未来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

    伴随生育水平不断下降,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升高。198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47,1990年“四普”为111.3,2000年“五普”为116.9,2005年1%抽样调查为118.58,个别省份甚至超过130,迄今没有逆转迹象。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涉及范围广,不仅中部地区,而且东部、西部地区也偏高;不仅农业人口,而且非农业人口也偏高;尤其是,不仅二孩、多孩偏高,一孩也开始偏离正常水平。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必然影响总人口性别比,2005年开始男性多于女性,按目前增长速度,2020年20-45岁男性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将带来极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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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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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时期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1964年、1982年数据为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调查结果。 
    1989年、2000年为第四次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原因

    居高不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有着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

    1、文化因素。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深刻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男尊女卑”等重男轻女价值观,使人们一般认为男孩价值大于女孩。孩子作为家庭的“生育性财产”转化为生产性资本,男孩给家庭带来的物质、精神的收益大于女孩。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生育观,造成“男性偏好”不断延续,难以根本转变。

    2、经济因素。婚后女到男家居住、家庭父姓承传和继承、老人依赖儿子赡养等传统生活模式和隐性制度,使儿子对于家庭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

    一是经济效用。家庭对男孩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男孩创造的收益保留在家庭,是“内部财产”;女孩出嫁意味着家庭财产外溢,为“分离财产”。

    二是保障效用。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父母把老年保障寄托在儿子身上,由男孩提供经济保障、生活照料;由于农村传统生产方式,农业经济不稳定性,男女生理差别,男孩更有利于抵御风险,男孩多有利于家庭获得更多的财富。

    三是附加效用。男孩被父母视为生命、财产的延续,通过生活、劳动、姓氏继承等给家庭带来多种价值,男孩作为家庭支柱,带来连带荣誉和成就感,维持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3、社会因素。社会性别不平等。女孩受教育权利易被排挤,女性就业选择不如男性优越,男女劳动所得同工不同酬,男女退休年龄有先后,妇女社会福利等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等现象,不断刺激人们“男性偏好”意愿。性别歧视造成两性地位失衡,特别是农村女儿户家庭处境更为艰难。

    4、科技因素。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具有易获性和隐蔽性,市场开放,医学技术进步,特别是B超和人流技术的普及,“市场失效”现象难以控制,使得女婴流产数量远远高于男婴,男性偏好意愿变为现实。

    总之,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直接原因是B超的普及。

    性别比失调将导致婚姻市场的挤压,农村和贫困地区成为重灾区,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收入人群成为最终受害者。性别比偏高将使现代社会婚姻关系和婚姻制度趋于弱化和无序,引发由性罪错导致的犯罪、拐卖妇女和性交易等社会危机,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质量、妇女社会地位、家庭幸福、公众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三、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政策措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决策提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措施,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加快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文明婚育观念。

    二是促进性别比平衡的法律法规立法,严禁利用B超等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

    三是建立社会保障及利益导向制度,亟待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尤其是建立农村女儿户养老保障制度,逐渐减少家庭对子女的依赖程度;给予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和补偿,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从根本上解决男性偏好问题。

    四是完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的政策,提高妇女社会、经济地位,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和土地承包等权益,依法追究溺弃女婴行为的刑事责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供稿)

作者:
编辑: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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