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共产党员干部职工生育情况清理清查行动的通知》(省人口发〔2007〕78号)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共产党员干部职工生育情况清理清查工作。此次清理清查工作清查目标人群人数超过31万人次,建立生育档案26.8万份。据统计,94年以来,我市共有295名党员、干部、职工因违法生育受到了党、政纪的处分,累计征收社会扶养费174.5万元。通过扎实细致的清理清查工作,全市新立案违法生育案件43起,并对其中的38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摸清了我市党员、干部、职工的生育底数,强化了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观念,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的生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