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塔区委、区政府下发《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包含新市民在内的全区总人口数,逐年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 2009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省级和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标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依章、依纪处理处罚到位;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全区计划生育分配政策。同时,在强化基层基础方面,提出区财政给农村计生专干每人每月补贴50元,中心户长每人每月补贴20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提高农村专干和中心户长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在行政执法方面,提出成立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督察和查处力度;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规定今后街道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计生办主任、村(社区)计生专干和计生协理员调整实行报批制度,进一步稳定基层计生队伍。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重视、投入保障、财物分配、优惠奖励、专干管理、综合治理以及执法机构、协会机构等确定下来,下势破解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