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安人口网全民行动打击两非两非简报
 
西安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 第4期
西安人口网 www.xianfp.gov.cn  时间:2007年06月25日 00:00:00   来源:综合治理办公室
【字体: 】         

西安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7年6月22日
 
 
我市实行打击“两非”举报奖励制度受到社会关注
 
    根据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政办发[2007]118号通知的要求,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西安市打击“两非”举报奖励制度》,并于6月14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当天的新闻发布会。6月15日,市打非办就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案件线索的电话;有的群众还打来电话,对西安市实行打击“两非”举报奖励制度表示赞成,并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出了积极建议。各大新闻媒体对打击“两非” 专项治理工作非常关注,西安电视台《西安零距离》、《非常资讯》等栏目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
近日,西安电视台6套节目都在中午和晚上黄金时段安排播出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的公益宣传广告。(市打非办)
 
大月份“引产”需证明
 
    日前,新城区打击“两非”办公室接到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电话,一名怀孕5个月的妇女要求引产。为核实情况,医院要求该名妇女出示人口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并向区打击“两非”办公室反映情况。区打非办立即进行调查了解,证实该孕妇是政策外怀孕,在人口计生部门为其出具证明之后,四院为其做了人工引产手术。
    近来,新城区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各街道、各相关部门都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工作。在此基础上,以宣传开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婚育观念,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危害性,使打击“两非” 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大医院也相继采取了必要措施,严格管理,一是加强B超室管理,教育操作人员,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二是加强妇科门诊医师教育,禁止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严格按照程序对大月份引产进行核实;三是严格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药房凭妇科医生处方发放药品,严禁外流;四是与妇科、手术室、B超室医生分别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并对违纪者实行责任追究;五是做好B超、终止妊娠手术的门诊登记、统计和存档工作。(新城区  陈媛)
 
 
灞桥区从宣传教育入手
积极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灞桥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省、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区上从宣传教育入手,统一制作宣传折页5万余份,免费发放给群众。在宣传折页上公示了灞桥区打击“两非”的举报电话两部,充分发动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各村共刷写宣传标语500余条,制作宣传板牌200余块,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相关部门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个体诊所的B超机和操作人员逐台逐人进行调查登记。全区共有B超60台,B超操作人员70余名,全部都进行了登记备案。(灞桥区  常英娥) 
      
                 
 
周至县建立二胎孕情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服务责任制
 
    周至县在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中,对过去实行的二胎跟踪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进行了整合,制定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二胎孕情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服务责任制。
具体做法:一是确定跟踪对象,建立跟踪档案。各乡镇对辖区内二胎逐个走访,逐人建立跟踪档案,并每季度向县人口计生局报告有关情况。二是实行包干跟踪,落实各级责任。乡、村两级分片包干,跟踪到人,乡镇计生办包片人员和村专干与二胎孕妇签定责任书。三是严格审批二胎人流、引产,执行二胎只给一次生育机会制度。生育二胎孕妇因医学原因需要做人流、引产的,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手术。凡私自实施人流、引产手术者,一律不再给二胎生育机会。四是实行奖励与处罚制度。对二胎生育性别比持续上升的乡镇,年终考核不列入一等奖;对能认真履行跟踪责任,服务周到,群众满意的责任人,每跟踪服务一人,一次性奖励300元。如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中途终止妊娠或有溺弃女婴现象发生的,处罚责任人300元,情节严重的由乡镇给予组织处理;对于支持配合跟踪服务,生育女婴并在三个月内采取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可享受200元的分娩补助金;群众举报被跟踪人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或溺弃女婴现象的,经查实后,奖励举报人200元。(周至县打非办)
 
作者:
编辑:廉兴谦 刘亚娟
阅读:0

投票(0)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站点留言 | 联系方式 | 在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