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村(社区居)委会负责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摸底、登记、造册,填写《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情况核实表》。
2、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提供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不再生育(抱养)二孩计划生育合同书、意外伤残、死亡证明等文件。
3、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情况核实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10000元。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区县人口计生局
咨询电话:87816613(流动人口管理处)
申办条件: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
申报材料: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提供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不再生育(抱养)二孩计划生育合同书、意外伤残、死亡证明等文件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