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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一次性经济补助审批程序
西安人口网 www.xianfp.gov.cn  时间:2007年11月05日 09:11   来源:流动人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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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村(社区居)委会负责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摸底、登记、造册,填写《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情况核实表》。
  2、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提供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不再生育(抱养)二孩计划生育合同书、意外伤残、死亡证明等文件。
  3、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情况核实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10000元。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区县人口计生局  
  咨询电话:87816613(流动人口管理处)
  申办条件: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
  申报材料: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提供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不再生育(抱养)二孩计划生育合同书、意外伤残、死亡证明等文件
  收费标准

作者:
编辑: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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