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想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一胎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在第一孩(单胞胎)出生后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按申请表中的内容填写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盖章并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87892342
申办条件: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 。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