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具备设置标准和技术服务项目评审标准规定的条件下,由申请单位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审批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区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查。
2、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3—9名医学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设置标准和服务项目评审标准实地核实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后,提交“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评审领导小组”研究。
3、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人口计生委颁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事依据: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西安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等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科技与基层工作处
咨询电话:87882162(科技与基层工作处)
申办条件:具备设置标准和技术服务项目评审标准规定
申报材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审批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