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高考落榜女学生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和4月12日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精神,现就落实2007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高考落榜女孩进行就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数额
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大专院校录取、家庭困难(家庭有意外伤残)、父母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孩。
今年计划在全市挑选40名女学生(各区县名额分配见附件),在我市的有关职业学(院)校中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她们的就业竞争能力,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
二、培训学校、专业及经费
今年培训的学校为西安市旅游职业中专,培训专业有导游、饭店服务与管理。培训纳入全市成人职业教育计划,培训经费一并纳入成人职教经费。对培训的女孩实行学杂费全免,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三、资格审核及上报时间
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培训情况进行有效的宣传,由学生提出申请,区县人口计生局按照分配名额及各自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意愿,对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填写《西安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高考落榜女孩就业技能培训申报表》。9月20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由市人口计生委审批后将名单提供给相关教育部门及学校,由学校进行录取并实施培训。
联 系 人:刘亚娟 联系电话:87892349
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西安市2007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高考落榜女孩就业技能培训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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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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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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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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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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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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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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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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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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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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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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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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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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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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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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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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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市2007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高考落榜女孩就业技能培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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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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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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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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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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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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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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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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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姓名 |
父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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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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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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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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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口计生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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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报学习的学校及专业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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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审批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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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训学校:西安市旅游职业中专
培训专业:导游、饭店服务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