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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口计生委2006年工作要点
西安人口网 www.xianfp.gov.cn  时间:2006年12月01日 00:12   来源:西安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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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理念,以工作新机制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升。2006年要把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30‰和4.7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6%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下。
      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委托;规范计划生育合同书和法律文书;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分级对公务员进行法制培训,增强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按照《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开展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集中清收活动。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维护《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严肃性。
      规范、细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收费,进一步清理生殖保健服务册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立法进程,认真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内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加强对鉴定工作的跟踪管理,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二、继续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2006年要结合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600个村和140个社区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对此项工作要精心指导,在已实行村(居)民自治的村(居)委会,深化工作内涵,赋予育龄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突出体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坚持依法办事,制定村规民约,不得违法设定收费和罚款项目,不得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的权利。
      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分类管理的原则,启动经济空壳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试点,每个区县确定10村(居)委会参与试点,经费由市财政提供,探索一条符合经济贫困村(居)实际的、与计划生育效益成本相匹配的投入模式。
      坚持以人为本,在推行知情选择过程中,改变以往“管”人的旧思路,充分信任群众;保证群众享受到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克服现实困难,用真诚的服务打动人。
      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职责,从县、乡、村、中心户、村民五个层次进行严格考核,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体系。全面推行村级专干“县聘、乡管、村用、工资转移支付列支”的管理制度,增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活力。
      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协会要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主动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村级计划生育群众性工作,充分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用市场化理念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总体部署,以“经费保运转,创收求发展”的思路,指导各级服务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启动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新城、灞桥、阎良和长安年内要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全市建成13-15个市级精品示范站。加强服务站软件建设,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新城、灞桥和长安区要完成技术服务信息化试点。
      各级服务站要紧紧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加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力争使城乡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推进“三大工程”,努力拓展服务范围,满足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求。年内条件成熟的服务站要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外的健康服务拓展项目医疗许可证。杜绝服务站承包、租赁和无证超范围服务现象。
      进一步落实省计生委、省编办、省人事厅《关于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编制加强技术服务队伍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技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机制,用足激励政策,本着“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补充乡镇一级服务站的技术力量。年内全市乡镇服务站技术人员招聘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坚持以人为本,“三查”服务要转变思路,以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带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发展。继续做好关心母亲健康暨妇女病检查和治疗工作,加强与卫生系统合作,按市上既定的运作模式,开展好妇女病普查工作,妇女病普查率达80%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要达到100%。
      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委直属事业单位加快发展。保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主渠道畅通,加强对零售市场监管,防止免费药具流入市场。积极筹划建设西安市生殖健康医院,开展区县服务站“集团化管理服务试点”。
      四、构筑顺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继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责任链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促进各部门的资源围绕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继续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工作思路,争取宣传部门、广电部门的支持,办好计划生育宣传专题栏目,开通声讯台宣传,加强网络宣传,适时整合现有的宣传阵地,尝试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与教育、共青团等部门携手,进一步拓展青春健康项目,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行动,在流动人口中开展“预防艾滋·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增进与房产局、公安局、民政局信息交流与共享,继续开展封闭式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试点。在加强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属地化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借助公安、工商、市场服务中心的力量,在真正掌握辖区内人口数据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加强规范化管理,落实市民化待遇,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属地化项目管理工作,理顺街道办事处与企事业单位、居委会的关系,深化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居民自治,年内14个街道办事处达到属地化管理要求。
      完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党政、部门和人口计生“三线”考核机制,重点考核经费到位和奖励优惠、扶助政策的落实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状况。引导新闻舆论,加强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构筑顺畅的综合治理机制。
      五、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的导向作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完整体现立法本意,既要把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宣传到千家万户,又要使各项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家喻户晓。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
      认真贯彻市政府2005年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把国家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扎实细致的测算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2006年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分步实施计划。市财政将对困难较大的周至县、蓝田县和户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各区县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1-4年内解决历史欠账。年内各区县不允许形成新的欠账。市政府决定拿出40万元,兑现在2005年以前发生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补助。在群众志愿的前提下,继续开办计划生育双女户养老保险工作。
     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要严格按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不能介入奖励扶助金的发放环节,要把握“资格确认”这一要害,真正把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漏”。
      积极参与以救助贫困母亲为重点的“幸福工程”。继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年内全市力争完成5400户贫困家庭帮扶任务,其中1000个计划生育女孩家庭。
      要认真研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扶助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经济上和生活上体现优越性。通过利益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
      六、加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
      继续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向纵深发展。按国家《关于2006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坚持舆论先行,组织开展好年度主题宣传活动,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普及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人口意识、国情意识和国策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念,促进形成新型生育文化和社会文明。
      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启动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贫困女学生计划,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女生给予扶助。各区县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女孩家庭子女拓宽就业门路,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和就业社会环境。
      继续完善二胎生育跟踪服务,落实出生、引产统计登记报告制度,推行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和二胎生育定点分娩制度。对领取二孩生育证怀孕后擅自中止妊娠以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实行及时逐级报告出生人口及孕妇意外事件,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增进信息沟通。进一步加强B超机管理。严厉打击溺弃、贩卖女婴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比的违法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启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高度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创新,要加强对理论创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参与的理论创新工作机制,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创建陕西省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甲级县活动,推进计划生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搭建我市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平台。
      着手研究减轻人口生育高峰压力,增强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性别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课题研究,科学揭示我市人口发展规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变动规律,指导解决人口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项目运作方式,公开对有关重点课题进行招标。
      参照国家和省“十一·五”发展规划,完善我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准确把握人口形势,围绕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体系,建设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符合西安市情的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为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人口理论研究要努力破解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这一难题,在推进高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上有新突破,制定并实施“十一·五”宣传教育规划、依法行政规划、服务阵地建设规划和工作队伍建设规划。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性建设
      树立优先投资于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以《公务员法》全面实施及建设学习型城市为契机,制定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性建设促进计划。
      按分级分类原则,加强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注重行政管理人员初任培训和在职教育,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和基层干部参观学习,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交流和培养。
      在全系统大力开展业务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通过表彰“十五”期间涌现出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能做群众工作” 的先进典型,促进系统内形成比奉献、比素质、比技能、比创新,争做优秀干部,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
      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激励干部职工考取各类单科证书,以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机关开展“五个好”的党组织建设,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做好行风评议工作,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锻造一支高效廉洁的人口计生队伍。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作者:解朝军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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