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人口计生委出台了西安市计划生育新农村示范村评估验收方案。
方案一共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一、领导重视。主要包括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村级领导召开会议、提供经费等内容。二、队伍阵地建设。主要包括村级组织网络建设情况,计生专干、中心户长配备及管理、村“二室一校”建设、村容村貌及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三、工作质量。主要包括无早婚早育、无违法生育、无中期引产,无溺弃女婴,无明显缺陷儿出生,重点对象“三查”率、落实节育措施及时率等质量指标。四、政策法规落实。主要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胎生育奖励费、奖扶金等落实情况,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情况、关爱女孩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依法管理自治。包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运行等内容。六、优质服务。包括:节育技术免费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和妇女病普查情况,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预防艾滋病知识以及农业技术培训情况。七、宣传教育。包括:宣传资料、宣传氛围、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普及情况等内容,共七项24条。
评估验收工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基层处负责。评估工作采取区县自查和市人口计生委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区、县人口计生局按照市上的评估验收方案和标准,对各示范村进行自查初验,在此基础上,向市人口计生委递交书面申请。评估验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入户面谈和问卷回答等方式进行,并注重过程与结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估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各区县必须在每年8月份前完成对计划生育新农村示范村的评估验收工作。于8月底以前向市人口计生委递交申请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