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表的统计期“半年”指上年的10月1日0时至当年的3月31日24时;“全年”指上年的10月1日0时至当年的9月30日24时。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表填报的对象 “流入育龄人口”,指报表截止时点3月31日24时(半年报)或9月30日24时(全年报)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不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籍地一个月以上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18—49周岁育龄人员(包括已婚、未婚的男性和女性)。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表填报的对象“流出育龄人口”,指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籍地一个月以上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18—49周岁育龄人员(包括已婚、未婚的男性和女性)。
4、“流入育龄人口持婚育证明人数”指报表截止时点本辖区流入育龄人口持户籍地婚育证明人数。
5、“流出育龄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数”指报表截止时点流出育龄人口中领取或换领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数。
6、“已婚育龄妇女流入构成”指统计期内户籍地是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县内乡外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数。
7、“已婚育龄妇女流出构成”指流出地点是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县内乡外的已婚育龄妇女数。
8、“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指统计期内所有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包括到报表截止时点已经离开现居住地的妇女。
9、“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指统计期内所有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出期间的生育情况,包括到报表截止时点已经回到户籍地的妇女。
1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施行节育手术情况”指统计期内现居住地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的结扎、上环和引(流)产数。
11、“三查人次”指统计期内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按要求接受过孕环病检查的人次数。
12、“已婚育龄妇女订立合同人数”指统计期内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与户籍地订立的计生合同人数。
13、“信息联系情况”指统计期内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保持有效信息联系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