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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大力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有力手段。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单位《暂行办法》、《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考核、命名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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