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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口网 www.xianfp.gov.cn  时间:2007年11月30日 17:00:00   来源:西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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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7年10月29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市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共少生人口230多万,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交织,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现实风险。受第四次生育高峰影响,人口出生率已经出现升高的势头。今后十几年,我市仍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即使在低生育水平稳定的情况下,全市每年仍将出生9万多人。加上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我市加快发展的人才需求;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较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流动人口规模剧增,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沉重压力。
  面对复杂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一些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盲目乐观,麻痹松懈;重视程度减弱,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有所削弱,村组专干、中心户长报酬偏低,管理服务能力较差,违法生育出现增多趋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意识不强,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不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21世纪头20年,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委确定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奋斗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把人口问题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筹解决。实践证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如果人口问题解决不好,不仅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可能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加快西安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抓紧,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
 
     二、 明确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决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应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 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944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点、难点在农村。要通过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章制度,配齐配强村专干和中心户长,认真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责任和报酬,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确保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服务落实到位,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加强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市每年确定200个左右的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市人口计生委及各区县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加大对区县、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遏制生育水平反弹的苗头。
  严肃查处违法生育问题。凡违法生育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党政干部和国家职工提拔使用、职称晋升时,必须进行生育情况鉴定。凡有非法生育(含非法收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徇私舞弊得到生育证明等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提升职务或晋级,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推荐人。对于名人、富人或民营企业主违法生育的,必须依法处理,不得担任社会荣誉职务,不得参与相关奖项评选。
  (二)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切实重视提高人口素质工作科学制定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宣传、预防、治疗三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后访视等工作。倡导住院分娩,鼓励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
  建立政府牵头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制度,逐步免费为农村孕妇提供叶酸制剂,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综合服务改革,加大性病、艾滋病宣传和防治工作力度,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进一步降低我市的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力普及科学育儿和早期教育等科学知识,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教育和培养。
     (三)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采取严格措施,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于合理。
  积极创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
  严格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部门责任。加强过程评估和考核。卫生、公安、药监、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一致,定期集中开展全市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专项活动。加强对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工流引产术的管理,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制度,依照法律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照顾生育二胎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程管理服务、定点分娩等制度。依法严惩溺弃女婴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妇女的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性别比治理工作实行定期检查、评估和通报制度。
     (四) 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建立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预算支出范围,落实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法律法规宣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区县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街道办、乡镇政府和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有专门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人员。社区要建立物业公司、出租屋户主、计划生育协管员“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创建示范社区活动,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制度,实施好流动人口社区管理和服务工程。到2010年,初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严格落实婚育证查验制度,并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加强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的信息沟通,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等相关工作。
    (五)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3.8%。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快,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原则,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健全老龄化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农村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实施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年满55周岁的独女户夫妇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健全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和服务市场。
 
  三、建立和完善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保障措施统
 
  筹解决人口问题必须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作保障。“十一五”时期,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确保《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公共投入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的落实。按照《决定》要求,全市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到2010年达到人均22元,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每年人均递增的2元,由省(含中央)、市、区县三级按照5∶2.5∶2.5的比例分级承担。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将社会抚养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到2010年,社会抚养费和农村转移支付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达到人均8元,届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同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建立基金、开发险种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条例。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现有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落实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对不依法办事,粗暴行政并造-11-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广泛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机制
  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十一五”末,40%以上的区县达到国家标准,80%以上的区县达到省级标准。市上每年重点安排专项资金,对区县、乡镇(街道)服务站进行改造和设备更新,逐步实现村级服务室与村级卫生室共建共用、资源共享。各区县要采取措施,落实配套资金,配齐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充分发挥各级服务站功能。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充实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服务站工作。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百人进修工程,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人员选拔、引进、交流、准入机制。要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避孕节育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实施生殖健康普查和心理教育、咨询工程,探索建立育龄群众健康普查制度,提高-12-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培训一批心理咨询和心理保健师,在城郊六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率先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保健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四)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激励政策。对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奖励不低于4000元。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区别不同情况,给予5000至30000元的补助。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女孩给予降10分的投档照顾。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及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支付的每年10元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对0—5周岁女孩的医疗费给予适当减免。对农村独女和双女户女孩未考取高中和大中专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的升学、家庭建房进行资助,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以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五) 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为主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研究制定和出台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应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形成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体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各综合治理责任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努力形成政府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推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六)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大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主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大宣传、大联合的格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不断改进宣传方法,深化宣传内容。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策划专题、开辟专栏等形式,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小学要开设人口国情教育课程,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青春期健康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开展好青少年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
 
  四、切实强化对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
 
  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改变过去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就人口抓人口的认识,形成大人口观,切实加强领导。
  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法规和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纳入党委和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将人口控制指标作为“十一五”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对各区县、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和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党政第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
  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同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每年单独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各区县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之中,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综合治理部门每年都要将本区县、本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制度。对获得国家、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的区县给予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先”表彰会,表彰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并树立10名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具体办法由市人事局和市人口计生委制定。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凡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较差,达不到有关指标要求,视其程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具体按《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稳定和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不得随意撤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确保队伍的稳定。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全市各级党委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使用,积极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人口计生部门。全市各级评选劳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都应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理论和实践性研究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健全面向公众的人口计生信息公众网,并与电子政务有效结合,形成一流的网上咨询、网上管理和网络服务系统。确保人口和计划生-17-育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和奖励优惠信息管理渠道畅通,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作者:
编辑: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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