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全方位的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长安区紧急部署,开展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女学生教育资助工作。
按照市上的安排,确定资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是我区农村计划生育女孩户(生育一个女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和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学生;二是通过今年普通考试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大学本科、专科、高职、中专、技校的统招生;三是家庭比较困难,核定按照《西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已经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女学生不重复资助。对计生困难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是一次性的,金额为本科生每人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每人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每人1000元。 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乡、街计生办领取《西安市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教育资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有关证明及复印件。逐级审查教育资助对象的资格:首先由资助对象所在村委会负责人签字核实,乡、街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审查,乡、街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人口和计生局审定,最终交由区民政局终审。相关手续在20天内办理完毕。资助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农村独女户需提供户口本、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双女户需提供户口本、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二胎生育指标》、绝育手术证明。